來源:大眾日報淄博融媒體中心
2022-08-18 08:58:03
大眾日報淄博融媒體中心8月17日訊(記者 趙志斌 劉文思) 今天,淄博市政府市民投訴中心發布《區縣政府、市政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接話問題辦理情況》,就8月10日高青縣委副書記、縣長高原上線12345政務服務熱線的問題給出了回復。
高青縣市民反映:其是花溝鎮花二村村民,2001年與本村村民李某做鴨料賺差價生意,被騙35萬元,高青縣公安局經偵大隊辦案民警將詐騙案更改為合同糾紛案并撤案處理,要求進一步處理案件。
高青縣回復:經調查,訴求人反映的問題,高青縣公安局于2010年10月8日立案偵查。2011年8月18日,高青縣公安局偵查終結并移送高青縣檢察院審查起訴處理,高青縣檢察院認定李某犯罪的主觀故意不明顯,未提起公訴。2021年10月25日,高青縣公安局再次將李某案卷交高青縣檢察院審查,高青縣檢察院仍認定不符合起訴條件。2021年12月6日,高青縣公安局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作出撤案處理,并告知訴求人,如果對撤案決定不服,可以到檢察機關申請立案監督。訴求人到高青縣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但檢察機關依舊認定該案件李某犯罪的主觀故意不明顯非詐騙,立案監督未申請成功。訴求人此次投訴后,高青縣公安局辦案民警已再次與訴求人進行了溝通,并建議其到高青縣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高青縣市民反映:其為二孩家庭,2022年老二劃片入實驗小學幼兒園,但老大就讀于高青縣實驗中學,兩學校距離遠,接送不便,求助將老二劃至高青縣實驗中學幼兒園。
高青縣回復:根據訴求人實際和縣實驗中學幼兒園學位情況,已安排訴求人二孩在縣實驗中學幼兒園就讀。
高青縣市民反映:其為高青縣高城鎮堤西李村村民,前任村書記張某星違法亂紀。2012年及2021年兩次南水北調征地,占地補償無任何公示,每畝地補償款村民不知情;兩次征地測量面積為120畝,但實際占地面積為90畝左右,張某星按照測量面積上報并獲得補償款;2013年張某星鎮政府統一安排為由,村集體出資按照每臺500元標準為村民安裝機頂盒,但其他村機頂盒都比該村價格便宜;勝利油田在村內打井出入不便,張某星找土鋪路,在村東側的一畝地內進行采土,但勝利油田并沒有任何用土記錄,要求針對以上情況進行查處。
高青縣回復:經調查核實,1.2012年及2021年兩次南水北調征地占地補償及公示問題。2011年,南水北調工程占用堤西李自然村土地73.36畝,發放占地補償款2335014.53元。堤西李村南水北調工程占地及賠償標準、賠償方案均通過村兩委會議、村民代表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并在村公開欄進行公示。2.機頂盒安裝問題。2012年,因廣電信號升級,村民需更換數字機頂盒,經村委集體研究決定,利用南水北調工程村集體收益支付村民更換數字機頂盒費用。2012年12月6日,堤西李村村委按照500元/臺標準(含1年電視信號費)支付高青縣廣電網絡公司117500元,發票、安裝名單、公示照片等均已入賬,不存在高價安裝情況。3.勝利油田用土問題。2007年,油田部門曾在堤西李村進行油井勘探,臨時占地涉及5戶共3.1畝,后因油井未勘探出石油而廢棄。經與油田部門核實,因純粱采油二礦(隸屬于勝利石油管理局)單位內部整合且年代久遠,目前已無法提供堤西李村油井勘探工程的相關費用支出明細。
高青縣市民反映:青城鎮小河溝村垃圾桶未蓋,垃圾清理不及時,異味擾民,要求處理。
高青縣回復:經核實,高青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已于第一時間安排美雅環衛公司對垃圾進行清運,同時要求環衛公司在夏季提高垃圾車清運頻次,加大保潔員清掃巡邏力度,確保垃圾桶始終處于蓋蓋且未滿狀態。
高青縣市民反映:鑫悅園小區地上無停車位,小區外未施劃停車位且有抓拍,親戚朋友來訪車輛無處停放,要求解決外來車輛停放問題。
高青縣回復:經核實,鑫悅園小區為人車分流小區,小區配建的車位均在負一層,小區院內地上不允許車輛進入停放。鑫悅園小區外道路為如意路,是城區道路。根據停車泊位設置規范要求,停車位寬度為2.5米,如意路寬度為8米,若道路兩側施劃停車位,車輛將無法通行,所以該路段不滿足施劃停車位條件。為解決前期群眾反映有大型貨車以及其他類型車輛停放如意路兩側造成的交通擁堵和多起交通事故問題,縣住建、交警部門在論證后,在此路段規劃建設電警等交通標志標識,禁止在此路段停放一切車輛。建議小區業主及訪客將車輛選擇就近的體育場停車場、和平家園沿街停車點等場所停放。
高青縣市民反映:其2002年在青城鎮大北關村從事打井工作,村委拖欠其2萬5千余元工資,求助協調盡快發放。
高青縣回復:經調查,訴求人于2002年為大北關村第二生產隊打機井一眼,時任生產隊負責人李某某以第二生產隊名義,于2003年1月為訴求人出具20980元打井費用欠條,時任村黨支部書記張某某等三人做為證明人在欠條上簽字證明,但第二生產隊一直未支付訴求人工程款。前期,訴求人已向高青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高青縣人民法院于2007年12月10日出具了《民事判決書》(2007)高民初字第517號,判定由大北關村民委員會、大北關村第二生產隊按期支付打井款20980元,并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付清。因大北關村民委員會、大北關村第二生產隊無資金,判決后未按期支付,在訴求人申請法院執行后,因無可執行資產,導致最終執行未果。近年來,青城鎮政府一直協調并督促大北關村委支付訴求人工程款,但因大北關村委無資金、無資產可用導致支付未果,建議訴求人再次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高青縣市民咨詢:高青縣購買新建住房的補貼政策。
高青縣回復: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市委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堅持“房住不炒”定位,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高青縣制定出臺《高青縣對購買新建住宅給予購房階段性補貼實施細則》。對于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以合同網簽時間為準)期間購買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繳清契稅,給予所繳納契稅總額50%的購房補貼,具體實施細則已在高青政務網公開發布。
高青縣市民反映:其為常家鎮說約李村村民,不動產權證未發放,咨詢是否可以辦理分戶。
高青縣回復:根據戶籍管理相關規定,申請單獨立戶(分戶)需提供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以及房屋所有權證。經調查,訴求人的戶籍地為高青縣常家鎮說約李村,居住的宅基地未辦理房屋產權證,因此無法辦理分戶。戶籍工作人員已將分戶條件向訴求人做了詳細解釋說明。
高青縣市民反映:縣城內路燈夜間12點后關閉,市民通行不便;清苑紙業有限公司拖欠其2015年績效工資,要求協調發放;拖欠全體職工20個月的社保,要求補繳;廠領導班子貪污腐敗問題嚴重,要求查處。
高青縣回復:經核實,1.路燈問題。高青縣路燈調控根據經緯度控制路燈照明時間。對于訴求人提出的建議,路燈管理部門將采取以下措施保障群眾出行安全:(1)制定道路照明應急預案,按照季節和天氣條件制定路燈開啟和關閉照明時間節點,保障群眾安全出行;(2)適時調整學校周邊路段夜間照明長度,確保學生天亮前安全出行。2.原青苑紙業公司拖欠工資及保險問題。2019年11月30日,高青縣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書》(2019)魯03破申10號,對山東青苑紙業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破產清算。截至目前,原青苑紙業公司已按照法定程序破產清算完畢,企業賬戶、養老保險、工資材料等信息資料均已封存,建議訴求人咨詢破產清算小組或通過司法程序補繳社保。3.原青苑紙業公司領導班子貪污問題:經咨詢縣相關部門,未收到關于原青苑紙業公司領導班子存在問題的證據。
高青縣市民反映:其1990年5月至1992年8月在扳倒井酒廠干臨時工,1992年8月轉為計劃內工人,現要補1990年5月至1992年8月社保,社保大廳工作人員告知需要提交招工表跟工資表,檔案內沒有,要求協調補繳社保。
高青縣回復:根據《關于勞動合同制職工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2〕323號):“對按照有關規定招用的臨時工,轉為企業勞動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業從事臨時工的工作時間與被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時間可合并計算為連續工齡?!逼髽I職工本人想連續工齡的,可提出連續工齡申請,同時提供招工表、人事檔案、原始工資表、考勤表等記載清楚、能證明從業經歷的原始材料。經核實,因訴求人無法提供招工表及工資表,所以目前暫無法為其辦理連續工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