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日報
2022-04-19 16:18:15
非法持有、微信群轉發暴恐視頻,可能構成犯罪!昨天,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前夕,北京高院通報了兩起涉恐案件,分別涉及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和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物品罪,兩名被告人均已獲刑。法官提醒,作為一名中國公民,為了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人民安寧,增強反恐意識,積極參與反恐工作,義不容辭,責無旁貸。
案例1 微信群轉發暴力恐怖視頻
2019年7月15日18時許,被告人周某某在北京市家中通過手機微信,向某個有百余名成員的微信群發送時長1分13秒的暴力恐怖視頻。同年8月5日23時許,周某某再次在家中通過手機微信向該微信群和朋友朱某發送該視頻。
法院認為,周某某通過網絡發送載有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內容的視頻資料,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其行為已構成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鑒于周某某系初犯,具有自首、自愿認罪認罰等情節,法院對其予以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罰金2000元。
法官提示
我國刑法規定:以制作、散發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圖書、音頻視頻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過講授、發布信息等方式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網絡是公共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對于信息網絡,要合法利用,但不能逾越底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利益或其他公民的自由和權利。
案例2 為尋刺激下載儲存百余部暴恐視頻
被告人樊某某為尋求刺激,自2018年至2020年8月,在北京市多次通過手機微信公眾號錄屏、網站論壇下載等方式獲取暴力恐怖視頻,并將上述視頻存儲在其手機、筆記本電腦及網盤中,后被民警查獲。經審查,從樊某某手機等設備及網盤中查獲的109部視頻為暴力恐怖視頻。
法院認為,樊某某明知是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視頻資料而非法持有,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物品罪。鑒于樊某某具有自首情節,自愿認罪認罰,法院對其予以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罰金1000元。
法官提示
相關法律規定,明知是載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內容的圖書、報刊、文稿、圖片、音頻視頻資料、服飾、標志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達到一定數量標準的,以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物品罪定罪處罰。
網絡是一把雙刃劍,既可以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便利,也充斥著不文明、不健康甚至違法犯罪的內容。要提高法治意識,防止“不良內容”的侵蝕滲透。